直接回答:要,而且建议把使用科室签字设为验收的必要条件——使用科室没签,验收流程就不算走完,付款也不能启动。
为什么必须参与?因为设备是用的人最懂。采购部门核对的是合同条款:品名、规格、数量对不对得上,票据齐不齐。但设备合不合用,只有用的人知道:性能达不达标、跟科室现有的配套适不适配、厂家培训做没做到位、试运行期间有没有问题。这些东西采购部门看不出来,等到投入使用才发现,设备早就过了换货期,钱也付了。
哪些采购尤其要使用科室签?设备、系统、服务这类"用了才知道"的项目。金额越大、越复杂、周期越长的,使用科室的意见越不能省。日常低值易耗品可以不逐单签,但设备类基本没有商量余地。
有人担心:科室签了字,是不是就替采购部门背了锅?不是。验收是多方的:采购部门对合同负责,使用科室对"合用"负责,各签各的意见。分工说清楚,签字才不扯皮。
政府采购制度也把验收当成了采购人的法定义务:采购人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,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。医院里,验收方成员不光是采购部门,使用科室就是最重要的那一方。这个字,制度上应该签,管理上必须签。
那验收要签什么?验收单上的内容,对着合同一项一项来。
第一,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。到货的东西和合同、发票是不是同一批,型号对不对,数量足不足。
第二,质量和技术指标。开箱检查、安装调试、试运行,各项指标跟合同承诺对得上吗。设备类还要核对序列号、配套耗材和配件。
第三,使用人意见。这一栏是使用科室签字的价值所在:能不能正常用、培训到没到位、问题清单有没有。使用科室的意见要写实的,别写"无意见"三个字了事——审计看的就是这一栏。
参与的时间点也有讲究。到货时先核对数量和外观,安装调试后核对性能和配置,试运行一段时间再签正式验收。三个阶段的使用意见都记下来,正式验收单才有底气签。
还有两种情况要一并留意。一是验收签完字,后面的维保、配件供应跟不上,科室的麻烦在后头——所以验收单之外,把质保期、维保响应这些承诺也记进验收记录,后面扯皮时有据可依。二是服务类采购,维保到没到位、响应快不快,只有科室日常在用才知道,使用意见同样要落到履约评价里,不能一签了之。
常见误区是把验收当采购部门的独角戏:采购部门签完字就算验收,使用科室后补。这样的验收单,审计一问"使用部门意见在哪",流程就得重来,还可能连累付款进度。
流程上,验收申请走审批,验收记录和结果进系统,多方签署留痕。签完以后,验收结果推给资产环节做固定资产确认,设备正式入账,整条线才算收口。
网达立信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时候,验收管理和固定资产确认就是串在一起的——履约验收在系统里走完,紧接着衔接固定资产确认,从采购到资产一条线下来,中间不脱节。
易采购的验收环节也是线上走的:验收申请、审批、多方签署、记录归档都在系统里,使用科室的意见落在验收单上,谁签的字、什么时候签的,一目了然。验收没过,付款环节就走不下去——这就是把"使用科室参与"从倡议变成流程。
FAQ:
问:科主任没空签,能找人代签吗?
答:可以授权科室指定人员签,但责任在科室。系统里体现授权关系和签字人,避免"代签了没人认"。
问:验收不合格怎么办?
答:先停下来,问题记进验收单,该退换的退换、该整改的整改,整改后重新验收。不合格就付款,等于放弃了主动权。
问:验收和付款是什么关系?
答:验收合格是付款的前置条件。验收记录没走完,付款申请提不上去,系统按这个顺序卡,人工也不要破例。
问:设备要试运行一段时间怎么办?
答:可以设试运行期,试运行期满再组织正式验收。试运行期间的问题记录,正式验收时一并过一遍。
问:科室签了验收,后来设备出问题,科室要担责吗?
答:签字确认的是"验收时点"的状况,不是终身担保,质量问题走质保条款。但验收时没发现、记录里也没提的问题,事后解释成本会高,所以签之前该试的都要试一遍。
问:验收单丢了或者没签字,审计会问什么?
答:会问验收是不是走了形式。验收单、签字记录、验收结论都要归档在系统里,按项目一查就有,补不齐就是程序瑕疵。
结尾:验收这件事,使用科室的签字不是走形式,是医院把钱花得值不值的最后一道确认。想让验收真正管用,找易采购要医院验收管理的做法对一对,看看验收单在系统里是怎么签、怎么留痕的。

